拼音:bǔ yě 五笔: 繁体:補冶
拼读:波(bo1)五(wu3),补(bu3)|野(ye3)
见“补冶士 ”。
六朝刑罚之一。罚作矿山冶炼铸造的刑徒。
《宋书·武帝纪下》:“又制有无故自残伤者补冶士,实由政刑烦苛,民不堪命,可除此条。”亦省作“补冶”。